基本信息

        国家邮政局:内设办公室(外事司)、政策法规司、普遍服务司(机要通信司)、市场监管司、人事司,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为市场监管司和普遍服务司。市场监管司下设快递管理处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处、市场检查处和安全监管处;普遍服务司下设服务监督处、服务保障处、机要通信处、邮票处和监督员办公室。
         省(区、市)邮政管理局: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行政区划各设一省级邮政管理部门,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机构为市场监管处和普遍服务处。
        市(地)邮政管理局: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机构为市场监管科和普遍服务科;部分市(地)局将市场监管科和普遍服务科合并设置为行业管理科,承担邮政行政执法工作。
        县级邮政管理局: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在浙江义乌等地设立县级邮政管理局,行使邮政行政执法职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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